浙江建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******
浙江建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
“十四五”期间分2批次建设50个
本报讯(记者蒋亦丰)为推进中高职一体化改革,提升中高职师资合作紧密程度,日前,浙江启动建设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,“十四五”期间分2批次建设50个。
团队教师由高职学校和中职学校教师组成,涵盖专业基础课、专业核心课、实习实训课的专任校内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。骨干成员一般20至30人且相对稳定。团队中“双师型”教师占比80%以上,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30%以上;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经历的骨干成员不少于5名。
团队将打通使用中高职学校与合作企业的平台、师资、设备及场地资源,开展长学制贯通培养的教学标准体系研制,具体包括优化人才培养方案、专业教学标准、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等。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发教材,加强专业精品教学资源库建设,促进课程设置、教学内容与职业岗位能力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接。团队教师要运用“行动导向”教学、项目式教学、情景式教学等新教法,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转变教学模式,有效开展学情分析、过程监测、学业评价、学习资源开发等。
同时,团队要参与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,积极与优质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,重点为山区26县提供全产业链技术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。
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******
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(记者谢希瑶)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,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经专家评审、向社会公示,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,包括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(含宁波市)、福建省(含厦门市)、湖南省、广东省(含深圳市)、重庆市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。
据了解,《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(室)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》已于近日下发。通知要求,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,加强组织协调,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,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、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、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、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,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,制定时间表、路线图,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,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。
通知提出,要突出目标导向,聚焦若干重点产业,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,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,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、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,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。要突出问题导向,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。要及时评估总结,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,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,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、融合发展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